陳老爺是個喜歡悠閒散步,慢慢品味生活的人,村裡的人都很重敬他。俗不知年
輕時,他高超的商業手腕,讓他飛黃騰達,
而立之年便於各地置產。如今才年過半百,擁有四棟都會區值錢的房子。而與亡妻
所生的四個兒子也都成年,各自於外地打拼。
一日,始終一個人慢步的陳老爺,想要有個伴了!隨即,陳老爺把四個兒子召集
回來說:「爸爸守鰥多年!也想結婚了!」
強勢昭告四個兒子想婚的念頭。
翌日,陳老爺,依照媒人安排進行相親,也帶了幾張房契去炫耀,以博取女方好
感。相親對象是位中國女子,
看得出精心打扮了一番,陳老爺馬上看中了她,而這位女子也看中了陳老爺的財
富,雙方在"情同意合"下,做了結婚 的決定。
但陳老爺告訴女子說:「我必須先回去辦理手續,之後我會再來接妳。」隨後便
轉身離開。
回家之後,陳老爺聘請了一位律師,並再次號召四個兒子回家,開家庭會議。
長桌旁,律師推推眼鏡,待陳老爺發言。此時,挺坐圓椅上的陳老爺清了清喉
嚨,拿起照片大聲宣布:「這是你們阿姨的照片!」
給四個兒子傳閱,接著說:「這裡有四張房地契與四張借據!房子你們一人一棟,
但前提是以後每個人每一個月都要拿兩萬元來孝敬我,
直到我去世為止!如果不願意,房子就收回;如果願意,就在借據上簽字!」語
畢,便待四個兒子動作。
當然,四個兒子都答應了。
一週後,陳老爺迎娶了該名中國女子。歲月如梭,一年過去了,生活安逸、大魚
大肉皆不虞匱乏,兩 人相處上也相安無事。
直至某日,新太太突然向陳老爺要錢,表示要整修家鄉的祖墳以及繳交弟妹的學
費。
陳老爺回她:「我現在沒有錢!」
女回:「你不是有很多房契嗎?!」
陳老爺說:「那是祖產,我已經分給我兒子們了!他們現在每個月都會給我兩萬
元孝敬我,只要我還活著,他們一定會孝敬我!
但是我死了以後,我就不能擔保他們會不會孝敬妳了。所以呢?如果妳願意的話就
繼續跟我生活,不願意就算了!」
陳老爺補充說:「我們開銷不多,省下來的錢,通通是妳的。」
女子想了半天,還是決定留下來。
從此以後,女子改變了生活方式,不吃大魚大肉,改吃清粥小菜,盡量省錢,一
則可維持陳老爺的健康,活得越久錢存的越多,
因此每天都陪他運動、散 步,而四個兒子也定期寄錢來孝敬他,陳老爺晚年生活得
以舒適清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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