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斬」吳敦義,無以謝國人!
2012-04-03 08:11
黃創夏 文
前言:正如同大陸總理溫家寶最近的名言:「走過彎路,得到教訓!」中油所有一切缺失,馬英九與朱立倫、郝龍斌和胡志強已註定要背上「當選不義」,犧牲人民權益騙選票之惡名,但是,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在權責上,避無可避。
===【透視鏡】===
不「斬」吳敦義,無以謝國人!
2012-04-03 08:11
黃創夏 文
前言:正如同大陸總理溫家寶最近的名言:「走過彎路,得到教訓!」中油所有一切缺失,馬英九與朱立倫、郝龍斌和胡志強已註定要背上「當選不義」,犧牲人民權益騙選票之惡名,但是,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在權責上,避無可避。
===【透視鏡】===
邁克爾•理查森:台灣政情觀察站
臺北士林區法院 首席法官洪英花回答[自由時報] 採訪的內容登上報紙後, 她說;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前總統陳水扁, 因為涉嫌貪汙案而正在服務漫長刑期中的陳水扁沒有得到公正的審判; 而 招來風浪。
陳水扁卸任後不久就被拘押不准保釋, 被定重罪(判19年後, 四案中三案改無罪, 僅減輕一年, 尚留18年, 最後一案檢方唯靠證人的證詞, 而證人反供說檢方恐嚇逼供, 做偽證),一個非常有爭議的審判。在台灣的新聞媒體,洪英花法官批評陳水扁的審判不公正, 自始無效[void ab initio]等語; 她為她的公開言論, 被流政權處罰, 奪取了法院首席法官的位置的降級處罰。
具有諷刺的是,洪英花法官所批評之一是陳水扁的主審法官是; 不但是中途更換法官, 又採用非法定的, 不合法的選擇的方式; 這是雙重違法。 洪英花法官告訴 “自由時報” 說選擇過程是違反習慣程式及法規:[這個決定是嚴重違反了司法獨立的主體, 並且是違憲的]。
洪英花法官認為,陳水扁的主審法官是已通過隨機抽籤選中決定的合法主審法官周占春, 而不應該是刻意人為主觀挑選的不合法主審的蔡守訓法官。因此, 整個案件從一開始就是無效!
“記”是聰明;“忘”是智慧、是修養!!!
年幼時期,我以為記得牢是真本事,過目不忘的大腦,真是天才啊!
中年以後,我逐漸領悟到忘得掉才是真幸福。
忘不了別人的閒言閒語--人生會披上一層灰色陰影。
忘不掉傷心的往事--人格會逐漸扭曲。